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外汇监管有效性的研究

来源 :暨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qiuru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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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涉外主体对外交流形式也日趋复杂。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在稳步推进,但目前外汇管理仍然是较为严格地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交易性质,按业务条线对交易行为实施监管,这种传统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并在应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方面并未取得较好的效果。行为监管不但管理成本高,还容易加大市场主体对监管机构的误解,因此如何建立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的市场主体监管方式来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应及早研究解决的问题。早在2009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了由普遍具体的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重点监管转变的外汇监管新理念。尤其近几年,简政放权工作一直在不断深入开展,外汇管理模式已近开始向重监督轻审批、重用途轻来源、重效果轻形式、重事后轻事前转变,事后监管已经逐步成为外汇管理局局工作重心,如何在提升监管有效性的同时较低成本,在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同时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是所关心的问题,而外汇主体监管是新环境新形势的选择。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外汇监管方式及其有效性进行了定性定量的分析,发现目前监管方式的有效性已经开始减弱,所以建议尝试建立更符合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外汇监管模式,在加强对风险较高的主体监管力度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合规主体给予最大的便利化,不对其正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尽最大可能降低涉外主体的经营成本和外汇管理局监管成本,从而促进银行、企业、个人等主体的合规经营,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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