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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围绕采矿权价值评估这一主题来写的,研究采矿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尝试新的评估方法,把实物期权的理论和定价模型应用到采矿权价值评估中,理论上对采矿权价值评估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介绍,并分析了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但人均较少,在实际开采中,大多未得到合理有效使用。采矿权价值评估起初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产生的。我国的采矿权市场发展较晚,是在实施采矿权有偿取得之后渐渐形成的。采矿权市场分为一级出让市场和二级流转市场,这两个市场都需要对采矿权进行定价,此时采矿权的评估工作得到大力的发展。本文第二章对我国常用的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发现它们的不足之处在于忽略了未来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是有价值的。传统的评估方法缺乏一定的灵活性,期权的选择权则弥补了这一缺憾。本文认真研究了实物期权模型中各个参数的确定,对波动率这个参数,通过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敏感性分析,找出影响程度最大的一个因素,以其波动率作为矿产资源价值的波动率。经过敏感性分析后,发现矿产品价格是其最主要影响因素,故运用统计理论对前若干年的价格求取波动率,以这个波动率作为模型中矿产资源价值的波动率。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实物期权模型中到期期限这个参数进行了重新界定。笔者认为,在矿山开始开采前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矿山基本设施建设,而基建时间也是包含在采矿权有效服务期限内。而采矿权也不似一般的实物或合约可以一次性马上交易完成,它需要一个开采阶段,资源开采需要一定的时间,执行期权的可选择时间就缩短了。因此采矿权价值期权模型的期限t应为:t"TMN式中,T为采矿权服务年限;M为开采前矿山基本建设的时间;N为资源开采所需要的时间。本文运用实物期权法和贴现现金流量法分别对黑山铅矿区的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采用实物期权法的评估值高于贴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值,高出部分正是灵活选择权的价值,因此,采用实物期权法评估采矿权价值在实践应用中是科学可行的。但对这个评估程序的反思后又发现,在实践中,运用实物期权法评估采矿权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这种方法不易推广,二是实物期权法的评估值不易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