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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实行的许多关于三农的政策措施,并没有真正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国入世后粮食市场的对外开放,给我国农业部门带来严重冲击。粮食产量和种植面积在入世后的2003年到达低谷,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问题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世贸组织《农业协议》,我国开始进行农业补贴政策改革。2004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由综合性收入补贴,生产性专项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主体的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实行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粮食生产和种粮面积实现了自2004以来的连续九年增长,为我国粮食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直接补贴政策使生产者农民直接受益,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从2010年起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开始超过城市居民;农业机械化飞速发展,生产效率不断提高,2011年全国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补贴政策还加速了我国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的变革和新型粮食流通体制的建立,促进了粮食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也存在许多问题:缺乏立法监督;补贴种类少,体系不完善;地区性差异较大,容易形成新的不公平;补贴结构不合理,力度不够;行政管理体制混乱,协调性不高,影响补贴效率提高等。我们在完善补贴体制时,要首先对补贴目标进行准确定位。我国农业补贴的短期目标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农民增收,从长期角度则是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注意农业生态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应当确立科学的补贴政策原则,诸如法治原则,效率与效益原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原则等。针对我国现行农业补贴体系的种种问题,我们要从补贴目标出发,坚持补贴原则,尽力使农业补贴政策不断优化: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补贴法律体系,并根据各阶段情况做出调整;适时提高补贴水平,扩大补贴范围;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尽量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可以根据WTO规则调整补贴结构,扩大补贴范围;规范补贴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使补贴政策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