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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严重刑事犯罪得到初步控制、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影响人民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主要问题就是频频高发的刑事“小案”。就目前各地侦查实践来看,“小案”打击方式暴露出“小案”侦查工作重专项斗争、轻长效建设以及公安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鉴于此,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必须贯彻落实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内容,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小案”的侦查效率与办案水平,以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本文行文脉络以问题为导向展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小案”概述,主要是为了引出和介绍本文研究对象——“小案”,第一节是“小案”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学理、实务讨论,第二节总结“小案”的主要特点——犯罪成本低、犯罪数量多、犯罪团伙化和犯罪的流窜性和反复性,并对各个特点进行一一分析。第二部分提出了当前“小案”侦查中存在的现场勘验率低、追赃力度不高、取证方法落后和打击方式不长效的问题,对问题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成因分析。第三部分是针对“小案”侦查问题的对策部分,阐述了完善“小案”侦查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即加强队伍管理、丰富侦查方法以及整合侦查资源。具体而言,加强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考评关系体系的健全以及强化公安内部监督制约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侦查方法的运用上,结合大数据技术对“小案”高危人群进行分析研判,同时注重二手交易市场中赃物控制以及涉案资金端的快速联动;在整合侦查资源角度,通过多层次的警务协作机制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并在数据技术发展背景下运用信息化情报库打破犯罪行为地域、时空的限制,也要在管理上推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激发出基层警务活力。概而言之,本文从实践、学理两个视角界定“小案”概念并提炼“小案”的主要特点,同时指出目前“小案”侦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内外两个角度上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在参考了许多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完善“小案”侦查机制的一己之见,希望能为“小案”侦查效益的提高,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