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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的界线日益模糊,发达国家提出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概念,金融危机过后,更是明确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作为监管目标;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伴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我国也必须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使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加强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责任,促使金融机构提供规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改善金融消费环境。本文以商业银行服务消费为视角,探讨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金融消费者的界定。首先分析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从国外金融消费者概念比较,结合我国学者的观点,分析了金融消费者的属性,证明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的一个分支,同时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和特征做了简要介绍。在对金融消费者的内涵进行论述时,笔者主要将其与金融投资者区分开来,使金融消费者的轮廓更加清晰。第二部分:笔者尝试以银行服务消费侵权的典型案例,透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在论文中列举笔者收集的近期案例,以银行服务市场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典型案例为主。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初步揭示了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所在。第三部分:介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并进行简要评析。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思想上的忽视导致法律上的缺位;混业经营趋势下的分业监管制度使金融监管不合理之处颇多;加之金融消费者维权机制不健全,这些元素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造成了巨大影响,也是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问题所在。第四部分:针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在本部分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对策与建议。在借鉴成功经验的同时,加上前文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缺陷的分析论述,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之策:转变立法与司法金融消费者保护指导思想,贯彻适度倾斜保护;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强化金融机构的义务;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之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