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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史学传统极为发达的国家,很早就有了完整的史官制度,确立了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分工,留下了的资料仅正史便多达二十五,由此可见一斑。在这样一个信史尚实的民族,十分强调言之有据,因此不仅史书推崇实录,就是小说也要以稗官野史的身份谋求存在的合理性。基于此种传统,对于小说的创作意图以及社会功用的认识便不能不染上一种政治与道德的色彩。尤其是对于作者的创作意图,更是极力在宏大与高尚之间寻求存在的依据。在中国渊源流传的各种文学理论中,对于作者的主体创作意识已然做了大量深入而细致的研讨,提出了诸如“发愤著书”、“文以载道”、“以文为戏”等等反映作家意图及文学功能的理论。其中前二者因其鲜明的理与情的对立性而受到较多的关注,成为文论的主流。相比之下对于“以文为戏”的论述则显得讳莫如深。这是因为在中国的古代社会,文章被当作“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是圣人“三立”之一,而避忌将文学视为小道,自甘于以游戏待之。然而,文学之作为发抒性情的手段,也必然有愉悦性情的功能,所以在漫长的文学理论发展历史中,“以文为戏”的观念犹如涓涓细流,不绝如缕。随着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样式的出现,这种戏笔为文,怡乐俗众的功能更是得到了加强。明代作为一个通俗文学获得蓬勃发展的时代,小说之游戏功能在此时得到了集中的体现,表现之一便是对“戏笔”文字的肯定与宣扬。这种观念在李贽、袁宏道、金圣叹等人的身上都明显地表露了出来,而尤以金圣叹借助小说评点的方式而流布天下。本文拟通过梳理“以文为戏”观念的发展,条贯其历史,并对金圣叹的小说评点理论所体现的此种观念做出探究,并借以分析滋生此种观念的时代环境,以期能揭示“以文为戏”观念在历史上的发展及在明代的勃兴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理论内涵的演变。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的研究,本文突破了对“以文为戏”观念的分时段研究,将其置于整个小说史的大背景下进行整体的考察与系统的整理,并从作家创作与读者接受两方面结合起来论述“以文为戏”观念实际的应用性,将戏笔的概念分出高低两个层次,更加趋向细致化。借此完整透视金圣叹思想中“以文为戏”的成分在其文学批评理念中的表现及影响。追寻着这一观念的发展脉络,揭示明代此观念大盛的状况和对小说创作所起的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