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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腓力四世到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法律与国家建构进行了研究。文章以从腓力四世开始到路易十四时代为止法国国家的建构与治理方式的转变为背景,探讨了法律本身在国家建构中的作用。文章认为,从腓力四世开始到路易十四时代,借助于司法主权与立法主权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法国最终为近代国家找到了合用的治理方式。在这一意义上,近代国家的建构在法律层面上是一个从“司法主权”到“立法主权”的演化进程,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演化促成了近代国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