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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导论中展示了分析性概念在哲学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以及现在值得继续讨论的问题所在,进而在第二章回顾了从莱布尼茨到逻辑经验主义时期对于分析性概念的建构工作,并考察了蒯因对于分析性的三个层次的批评。面对这样一个持久的争论,吉莲安·罗素(Gillian Russell)给出了突破困境的一个策略,即首先对“通过意义为真”这个分析性概念的核心思想中的“通过”进行概念分析,并进一步把“意义”分成四个成分。罗素指出,只有根据一个表达式的指称确定者才能真正把握我们所需要的分析性概念。利用她的分析性定义,在第四章中本文试图探讨分析性概念在知识辩护中的作用,而这种探讨是基于与平凡说和荒谬说的对比来进行的。 平凡说主要来自于逻辑经验主义,他们主张通过分析性得到辩护的知识虽然具有意义,但大体上是平凡的;荒谬说来自于蒯因阵营,他们主张通过分析性概念来刻画一些不受经验否弃的知识,是在形而上学和知识论层面不可理解的。从罗素的新定义来看,我们可以辩护的知识既不是平凡的,也不是荒谬的。前者来源于新理论中涵义和指称确定者的区分,因而提供了关于自然类知识的拓展性,并且被分析性辩护的知识并不限于语义事实,而是可以具有事实内容的;后者来源于本文对定义,特别是受弗雷格与戴维森启发对语义规约式定义何以为真给出的论证,这也揭示了蒯因认为“定义皆是假定”的错误所在。所以当揭示了荒谬说与平凡说就分析性概念的知识辩护问题中存在的错误后,分析性概念就应该重新获得哲学上的重要性以及谈论它的合理性,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探究先验真理以及语言和思想的本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