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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是地方财政获得收益最大化的一种路径或策略。后土地财政时期对于土地财政模式的不可持续性已有了较统一的认识。随着我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期待越来越高,后土地财政时期地方政府的财税收支平衡压力会进一步增强,加之经济增速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地方财政面临区域性财政风险的压力将会不断加大。面对财税增量减少的窘境,“开源节流”,增加地方财力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思维的“主逻辑”。一些地方依托土地资源,通过土地收入和土地融资等方式获取地区发展资金,千方百计拓增量、搞增收。依靠这种外延式增长、粗放型发展的财税模式,反而加重了财政的不可持续性风险。由于现行地方税制体系不完备,土地收支管理薄弱,由此引发的问题较为频繁。后土地财政时期出现的财税现实困境暴露出过往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究其根源,无疑是现存财税制度的供给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预期不足所致。依靠“摸着石头过河”和“先行先试”的探索模式,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在短短数十年间“成建制”的快速形成,取了长足进步,但将财税收支行为纳入法律规范体系之内的工作还不完整。如何顺应新时代发展的呼唤,在财税制度供给侧进行调整,以化解当前后土地财政时期的现实财政困境,通过机制的衡平纠偏,优化财富分配的社会实质公平的效能,最终实现新时代社会和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正是本文研究的缘起与目的。围绕这一基本思路,本文从我国后土地财政时期现实财税问题入手,循从“认识现象——问题梳理——理论回应——对策应对——法治展望”的基本逻辑框架来组织论证,全文(引言及结论除外)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后土地财政时期我国现实财税问题。本部分重点从财税不可持续风险和财税制度供给现状探析两条主线来探讨现实财税困境。在阐述后土地财政时期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对土地财政模式形成的机理进行了论述,指出其不可持续的现实财税困境。以实证分析的方法阐明了地方财政失衡结构加剧了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陷入了与土地绑定的财税困境。重点分析了这种现实财税困境和失衡问题,根源上与现行财税制度的供给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预期不足所致。以变革为主要的时代加剧了规范动态变化与制度稳定性之间的张力。具体表现为财税法律制度规范性在效力等级和结构体系上存在不足,需要从权力约束观念和制度体系完善两个层面加以补强。第二章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财税法理与依据。本章从财税收入、支出和体制三个方面组织分析,阐明了实施“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的基本理据。第一节,阐述了财政混合型收入模式由传统管控、调控中心主义向公共财政转型,以及财税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对财税收入形态和结构失衡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二节,结合公共财政理论和公共支出增长理论,对于政府职能边界和财政支出总规模合理化发展问题进行了讨论,就财政支出结构过于偏重经济建设和支出管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节,以财政分权理论作为基础分析了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和权责配给的刚性与柔性选择,以及分税制在纵向财税体制权责的配置问题。第三章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财税法理念。本部分重点就后土地财政时期财税理念的革新问题进行了探讨。辩证分析了“减支增收”因何而减与为何而增的抽象关系,进一步解释了减支增收的实质是结构性调整的问题。论述了非均衡经济现实下,财税法律制度体系不均衡的问题,需要运用衡平的理念予以纠偏调平。主要通过财税资源的配置、财税收支结构、权力与控权之间的均衡来实现。从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入手探讨了财税法的效率价值,具体分析了后土地财政时期财税法在收入领域、土地资源利用和财税支出领域差异化的效率价值。重点讨论了财税法律制度的实质正义倾向,具体分析了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所要遵循的分配正义、代际公平和人本主义精神内核。第四章后土地财政时期财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本部分主要探讨“衡平—效率—公平”理念体系下的财税法律规制路径的选择。从哲学认识论的范畴开始,分析了后土地财政时期财税收入结构、支出结构和功能结构多重失衡的情况下,需要以减支增收为路径进行法律规制调整。第二节系统梳理了古典财税理论到现代财政理论中关于减支增收财税思想的理论源泉,为法律规制架构在理论层面做进一步的铺陈。第三节论述了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的路径,以规范为基本范式、衡平为基本方法。法律规制体系建设方面,以财税体制结构要素为总体架构,以重塑央地关系实现财税体制均衡配置为核心塑形,以收支两端调整实现财税法律体系整体优化为基本架构。第五章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制度。本章从增收行为、支出行为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制三部分论述了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具体制度完善的对策。第一节,从结构转化和非税收入规范化治理角度论述了财税收入结构的优化问题;从体系完善、立法权配置、税种组合优化三方面论述了地方税法律体系的构建问题;对政府性基金的法律约束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二节,具体分析了后土地财税时期支出范围的规制问题和财税支出结构失衡的调整问题,论述了政府间财税支出责任的衡平配置,具体提出了预算法向控权转型、制定财税支出法的具体立法建议。第三节,相关规制制度中,重点论述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纵横两个方面的弥合均衡作用及规范化问题。具体分析了地方债的法律规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的问题。第六章后土地财政时期减支增收财税法治展望。本章论述了减支增收法律规制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财税法治观念的重塑和法治价值的回归,既是权力观念的重塑、也是实质正义的追求,而具体表现为法律形式的补强。论述了通过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框架体系的优化和调平,树立财政“紧日子”的观念,实施有效减支和相对增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实现财税法治的实质正义和社会财富的公平分享。届时将看到一个财税法律位阶提升、法律结构层次分明,解决了系统性、完整性和协调性的现代财税法治体系。结语部分,回顾了全文核心观点,强调了减支增收财税法律规制是实现制度体系衡平到财税法治体系实质公平演进的一种回应型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