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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1949——1952),党对私营经济采取扶植、利用、限制、引导的政策,这一政策以其灵活性、有效性的特点盘活了国民经济,改善了公民的生活;帮助私营业主建立企业,解决了大量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稳定了社会秩序;调整了资本家的心态,缓和了劳资双方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新中国初期私营经济政策在对社会建设有上述方面的影响恰恰契合了当前阶段党和政府对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探索的要求。现阶段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对新中国初期党的私营经济政策进行以上方面的针对性研究,可对当前阶段的社会和谐建设提供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探讨了新中国初期党的社会和谐方面的社会建设思想的思想渊源与理论渊源。古今中外的思想家自身的理想社会的构想中,反映了古今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中国共产党应时刻关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未来社会的情形的构想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途径。新中国初期的国家、社会背景对中国共产党制定私营经济政策产生的影响。第二章阐述了在以上宏观背景下党对于私营经济政策进行的选择需要遵循的要求,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安排的主要内容。第三章对新中国初期党的私营经济政策实践的效果进行了评述,在对社会和谐建设方面的影响来看,新中国初期党的私营经济政策在盘活国民经济,奠定和谐社会物质基础;协调社会关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应该看到,正确的政策在贯彻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真正懂政策、懂国情的高水平党政干部来执行。以便更好地解决好各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第四章基于以上论述总结了党在新中国初期为促进社会和谐实践的历史经验,对当前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需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认识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以人民利益为导向,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党政干部的政策水平,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繁荣有序,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