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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对责任保险制度带来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和挑战。责任保险面临坚守与变革的选择。我们必须坚持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并适当优化责任保险制度,理性变革以积极应对侵权法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责任保险制度应对侵权法扩张的路径和措施。本文分为五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责任保险制度应对侵权法的路径思考,第二至第五部分为具体的应对措施。第一部分,责任保险制度应对侵权法发展的路径思考。我们应坚持责任保险基本原则,不能因为侵权法的发展打破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不能将责任保险制度作为侵权责任随意适用的依据,也不能因为责任保险合同的存在而随意判定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度扩张侵权责任,可能导致责任保险的危机,侵蚀责任保险制度功能。第二部分,扩张责任保险的可保范围。责任保险可保范围的最初仅对物质利益风险承保,后扩展到人身有关的风险范畴。从否认故意行为的可保性,到将间接故意行为有条件地引入责任保险可保范围,承认其可保性。其中的重要表现就是惩罚性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的探索发展,责任保险从最初对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不承保,到逐渐可承保有过错但尚不足以影响公共政策的行为,且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第三部分,拓展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现行的商业保险无法满足大规模侵权中对弱者利益保护的需求,随着侵权责任风险的不断扩展,必须拓展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强制责任保险侧重制度安排,即政府通过法律和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价值目标。在大规模侵权领域、公共责任事件领域、高危行业领域、环境污染领域,发展强制责任保险,分散社会风险,保障社会群体利益。第四部分,在保险市场层面,应对措施表现为责任保险的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经营的内容包括组建专业化的责任保险经营机构,优化责任保险条款,建立浮动费率制度,以及完善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等经营环节。第五部分,保险市场层面的另一应对措施为责任保险的专业化监管。监管机构应制定正确的战略定位,针对责任保险监管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组建责任保险的专业化监管机构,完善专业监管职能。此外,在结束语中,笔者简单提及其他方面的应对措施,包括通过发展再保险市场以及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方式来分散和控制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