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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的“给”词义丰富,使用方法多种多样。“给”字的本义为“授予”,随着语言漫长的历史演变,“给”字从单一的动词发展成为表“使役”、“被动”、“处置”三种语义的语法标记,特别是表达“授予”句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作动词单独使用进入双宾语句型S0:“Ns+给+N’+N(我给他一本书)”一例。第二种是“给”可为动词介词,是跟其他动词共现在同一句S1:“Ns+V+给+N’+N(我送给他一本书)”、S2:“Ns+V+N+给+N’ (我送一本书给他)”和S3:“Ns+给+N’+V+N(我给他送本书)”。型的情况,有三种。分别是句型单单的一个“给”字用四种基本句型表达同一授予句义,这样的情况在整个汉语系统中都是较为少见的。而对于汉日翻译学者来说,以汉语“给”字表达作为原稿输出日语译文的时候,如何在四种句型中做出选择,接着如何做出符合原文语意、语境的翻译就是一个颇费斟酌的过程。另一方面,日语中表示“授与”与“获得”,一般通过“授受动词”来表现, “行为间的授与”也可以用使用“授受动词”,这类语义表达统称为“みりもらぃ”表现”,即“授受表现”。现代日语语法的研究领域的很多专家学者都对日语授受动词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且迄今为止的研究中,两国学者多是从“视角”、 “方向性”、 “恩惠性”、“待遇表现”等方面来加以论述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日语授受动词同汉语“给”字句的对照分析上,研究重心始终放在授受表现的对比上,立足于“给”字相关表达的日译问题的研究较少,这样就使得我们的的研究指导理论较为片面,不利于高质量译文的输出。由于两种语言的语法构造及使用心理特征等文化背景的不同,很多情况下一一对应翻译的处理方式往往成为误译的原因。本文以汉语表达授予义的“给”为重心,从“给”字原本的语法、语用功能着手,分门别类地探讨对照、翻译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考虑到语境、语用因素制约的影响来获得质量较高的译文。研究内容及结论主要如下:本文第一,在参考先行研究的基础上从语义、语法、语用角度分析了汉字“给”和日语授受表现的联系与区别。 “给”自身不像日语授受表现那样,受到较强的视点性、恩惠性的制约,视点呈中立属性。“给”字有关的授予句型虽然表现出一定的受惠意义,但其是由动词与句型相互作用产生的句型义来决定的,并不是像日语授受动词那样由自身所带的“表受惠属性”决定。而且“给”字与动词搭配使用的S1、S2、S3句型中,“给”字作为单纯表“授予”义的语法标记,并不像日语授受表现那样需要考虑集团内外、长辈晚辈等敬体关系。第二,本文先确立了本文“给”字相关的四个授予句型S0、Sl、S2和S3,研究了“给”字在各个句型的位置与语法、语用机能的差异。S1中的“V+给”作为一个整体动词可以看做是S0的紧缩形式。S1和S2句型中的“给”虽然位置不同,但总体上二者没有区别。S2表达授予意义时可看做是一个授予过程的两次分配,句型做连动句分析。S3的“为~而做~”的语义使其“服务性”句型义最强。第三,通过明确日语授受表现和授予义“给”字各自的语法、表达特征,经过比较后,本文分析了“给”字各授予句型的日语翻译方法。S0作为最基本的授予义句型,适合直接翻译成日语陈述句,但根据授予之物N的实物与抽象的情况各有不同,SO和S1适合具体分析具体翻译。S2句型中的物体移送动作可以看做是两个步骤,抓住句型中的中心动词V的语义特征翻译即可。最后,S3变式“Ns+给+N’+V(第二人称动作主)+N”适合翻译为命令、祈使句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