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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开始重视科技竞争,提出了“知识产权的无限创造力是科技竞争的核心”口号,把科技的先进动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是各国的科技工作的关键。知识产权授权量的急速增加,市场对知识产权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供需关系的不平衡这种形式急需为知识产权的转化寻找一个突破口,知识产权信托便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将知识产权制度信托化,一方面可以实现知识产权制度自身的价值,即服务于社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解决我国知识产权转化中存在的转化渠道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既发展了知识产权,又利用知识产权创造了经济价值。本文拟通过分析信托制度的概念、分类和特征,提出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概念、分类与法律关系和知识产权信托的优势,通过分析发达美、日、欧盟等国家的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现状以及比较其知识产权信托立法制度、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登记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及权利归属、信托机构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促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更好的发展。同时,本文将在分析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现状基础上,结合“武汉的专利信托”和“中国首例商标信托案”等案例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实证分析,具体分析我国实践中知识产权信托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立法现状、登记现状、风险防范现状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本文拟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对本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及研究方法和思路做一个说明,从宏观上架构本文的结构。第二部分是知识产权信托制度的概述,这一部分先对信托制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引出知识产权信托制度,从知识产权信托制度的起源、发展和进行知识产权信托的必要性来对知识产权信托制度做较全面的叙述。第三部分是分析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现状,通过分析美国专利投资信托、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日本的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演变以及欧盟的知识产权信托业务状况,以便对下文的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提供参考意见。第四部分是比较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通过美、日、英三国的立法制度、登记制度、监管制度分析其在监管机构及其相关法律对设立知识产权信托机构的不同规定。第五部分是通过一些案例引出我国知识产权信托在法律制度、登记制度、风险制度、权利归属、信托机构等方面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是有针对性的对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为后面的完善建议打下基础。第六部分是立足于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现状及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对于此方面的先进经验,一一提出完善的建议,这也是本文对我国知识产权信托法律制度的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