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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产生,是通过市场配置环境容量资源,来达到环保减排、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目的。但是在国内长期的试点实践中,排污权交易被扭曲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和调整工业产业结构的手段,而其本源出发点---治理污染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实现。宁波市镇海区作为国内较早开展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地区,迄今为止,已经走过了将近10年,也出现了这样的趋势。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转变,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的提出,总结宁波市镇海区试点的经验教训,可以为落实国家在环境资源领域基础性制度改革,调整国家区域工业产业结构和地理经济布局,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提供有益借鉴,也是通过建设现代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来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创新,降低治污成本的客观要求。国内外对排污权交易的研究有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集中在理论研讨或者排污权交易本身的实践应用,放在新常态下的大背景下,还有当做财政政策工具分析的角度切入分析还不常见。作为长期在财政部门工作的作者,工作业务范围和排污权交易密切相关,通过长期的工作经验,发现国内试点地区现行的排污权交易在制度安排、实践运行上存在的问题,需要运用管理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并提出对策方法。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工作已经在多地试点,并且有些地方已开展多年,既有的经验总结基本上形成了两条平行线:一方是试点地区的操作管理总结,一方是院校科研机构的纯理论分析,两者甚少见于交融;此外,由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极强的技术支撑上的,而往往试点地区除了出台一个交易办法外,相关的政策支撑体系也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如效率导向,初始排污权分配,政府监管,企业参与度低下等问题始终无法消除。本文试图通过对镇海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分析,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提炼出解决现行排污权交易制度问题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