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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展了9年有余。试点至今,社区矫正的对象数量不断增长,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大,整体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实行,是预防犯罪的需要,是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经过几年的试点,各地通过实践总结出了许多经验,也证明了社区矫正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着突出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试点阶段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不单需要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更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分阶段有计划的解决。本文近3万字,共分为以下3个部分:一、社区矫正概述。本部分介绍了社区矫正的概念、法律属性、特征、主要刑罚理论基础以及国外社区矫正的现状和特点。二、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进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部分简要回顾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进程,对目前我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归纳了工作中出现的8个方面问题:一是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权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社区矫正立法滞后;三是具体操作中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不力;四是将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纳入社区矫正需要重新审视;五是基层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机构问题较多;六是我国社区矫正的内容还较为空泛;七是社区矫正缺乏社会认同;八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足。三、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本部分阐述了个人对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9点建议:一是确立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主体地位;二是尽快完善社区矫正立法;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专门执法机构;四是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五是适度调整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和范围;六是逐步推行先进的个案矫正相关技术;七是更新转变刑罚执行观念;八是加强社区矫正的经费保障;九是大力加强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