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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虽已颁布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的法律监管,但水污染事件仍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健康。为了有效改变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对该问题曾进行了相关研究,对城市饮用水安全指标的技术型规范等也进行了细化,使城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毋庸置疑,该问题仍旧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因此,本文在总结我国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德国、日本、巴西等国法律制度的经验,并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力图设计出一个既能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土壤,又具有一定先进性的城市饮用水安全法律监管机制。除引言和结语之外,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案例并提出问题。本部分以“北京水专家20年不喝自来水”报道为引,介绍了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的现况,并将我国城市饮用水法律监管的症结归结为饮用水水源安全和饮用水水质安全均缺乏法律保障两个层面,为全文展开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概述。在国内外考察的基础上,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其法律内涵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了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的现状,指出城市饮用水安全存在的三大问题:第一,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第二,自来水厂二次供水污染,恶化城市饮用水安全形势;第三,城市饮用水安全预防、预警、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1第三部分,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法律监管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本部分先对国内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相关法律制度分别进行了梳理归纳,认为这些法律、法规虽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做了初步规定,但与国际标准相较,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水源地立法保护滞后;第二,城市饮用水水质标准同国际相比,相对偏低;第三,约束供水各环节的法律规范相对缺失。第四部分,国外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考察和启示。本部分对德国的《饮用水条例》和《水利法》、巴西的《饮用水安全法》中关于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的法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美国《安全饮用水法》中的“公众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制度做了重点研究。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和总结了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的国外经验。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城市饮用水监管的法律思考。本部分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立足我国现状的基础上,对城市饮用水安全法律监管的改进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从我国城市饮用水监管制度的不足入手,重点对如何建立更符合实际的立法体系和监管体制进行了多方位分析,试图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城市饮用水安全监管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