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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农村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进,改变了以往救济制度的范围狭窄、救济标准低、工作制度不规范等弱点,实现了制度化救助,缓解居高不下的城乡差距。它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基石,它能否顺利运转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新农村建设问题,因此它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展开之际,审视已经实行十余年的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该制度在全省实施状况,总结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浙江经验”,并依据公共财政、行政管理等理论对现存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以此提出改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研究逻辑分如下五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引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论文的框架与研究思路、文章可能的创新之处、理论研究综述。第二部分为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历史演进。在对浙江省民政档案史志文献等资料分析基础上,分别考察了从1949年到1991年前的农村社会救济阶段和1991年以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阶段两大阶段,系统认识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策,从而总结该制度实施现状。第三部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用比较分析法分别对德、美、日、韩具有不同文化底蕴的四国社会救助政策进行研究,并总结出这些国家的社会救助制度具有国家是救助的主体、种类繁多而又人性化救助内容、强有力的救助执行机构等启发性经验。第四部分为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评价。在阐述公平、效率和可持续性三大标准评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这三大标准提出适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评价子项目。结合浙江省11个地市的实际情况,运用该评价指标对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实证分析,总结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公平性低、整体效率低及财政可持续性不高等不足之处。第五部分为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根据第四部分总结的问题,从历史与现实两大角度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从公共财政投入、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农村低保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农村低保制度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为了能够较好地完成上述各部分研究内容,本文在研究中采用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研究方法。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上,以社会保障基本目标为评价标准,对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扩展了研究视角,这在目前研究中较少涉及,并着重探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评价指标,形成系统、完整的分析研究框架;研究内容上,在梳理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历史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进行总结之后,以公平、效率、可持续性为评价指标,并据此运用社会保障学、行政管理学、财政学等学科对该制度进行评价,指出该制度存在公平性低、整体效率低及财政可持续性不高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从历史与现实两方面来探讨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进而提出从公共财政、组织机构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身建设等方面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