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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债券发行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为了揭示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信用评级机构成为债券一级市场中重要的中介机构。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迅速,2010年中债资信的成立标志着投资人付费模式进入评级行业,从此单一的发行人付费模式得到丰富。2018年银行间市场向外资评级机构开放资格认证,标志着评级行业国际合作的一大进步,而早在此之前,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新世纪评级与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就已有合作。但另一方面,我国信用评级存在的评级虚高、债券违约预警效果欠缺、评级机构受到监管处罚等,都使信用评级行业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对债券发行的影响,一方面是对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分析行业发展对发行评级与发行成本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试图为信用评级行业与债券发行市场的未来发展进言献策。本文总体上按照理论与文献综述-现状梳理-研究设计-实证检验与分析-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的框架进行研究。本文选取2008-2019年我国发行的公司债与企业债,剔除金融债与其他数据缺失样本,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0559个。本文选取的信用评级行业因素为付费模式与国际合作两类,分别从因素本身、竞争机制、声誉机制3个角度选取了7个解释变量。首先,采用Ordered-Logit模型,选取发行主体评级作为因变量,分析评级行业因素对发行主体评级的影响。对行业因素总体影响研究之后,再对该因素通过竞争与声誉机制分别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接下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选取债券发行利差作为因变量,评级行业因素本身作为解释变量,并控制主体评级与其他相关变量,研究付费模式与国际合作为发行成本带来的增量信息。再通过引入行业因素与主体评级的交叉变量,分析行业因素的增量信息传导机制。本文的研究遵循信用评级行业因素-发行主体评级-债券发行成本的思路进行,探索评级行业与债券一级市场的关系。本文的研究结论总结如下:(1)以中债资信为代表的投资者付费模式总体上推升了发行主体评级的评级虚高,但能给发债成本带来增量信息。在竞争机制中,中债资信的入局激化了市场竞争,加大了发行人付费机构迎合发行人的动机;在声誉机制中,虽然中债资信的评级显著低于发行人付费机构,但由于声誉机制的缺位,中债资信的低评级反而刺激发行人付费机构提高评级。但另一方面,中债资信对发债主体的覆盖,可以显著降低发债成本,且该影响是通过影响发债主体评级传导至发行成本。(2)国际合作因素总体上约束了发行主体评级的评级虚高,并给发债成本带来了增量信息。在竞争机制中,有国际合作的评级机构份额提升,减少其竞争压力,使得从国际合作中获得的知识、技术等优势得以发挥,遏制评级虚高;在声誉机制下,不论是债券违约还是过多的评级上调,都未能对国际合作评级机构发挥约束作用,反之,这些机构为了补偿不良影响进一步上调了发行评级。委托有国际合作的机构进行发行评级,可以显著降低发债成本。但国际合作因素对发行主体评级的信息传递产生了干扰,反而通过评级等级外的其他机制去影响发行成本。(3)总体上,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主导因素仍为市场竞争,而声誉机制并未起到约束作用,且评级行业的发展给债券发行带来了增量信息。最后,本文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建议信用评级机构应培育技术优势,注重评级动态调整,提升公信力;监管机构应推进投资人付费与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监管机制与债券违约管理机制;债券发行人应注重企业自身实力与债券产品的设计等,而不依赖评级选购达到低成本发债融资目的;债券投资人应提升对信用评级机构声誉的关注,推动建立更具市场化性质的投资人付费评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