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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的消费问题长期存在,从宏观角度来看,这与国家经济的平衡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息息相关,因而会阻碍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从微观角度考虑,这关系到农民工这一消费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因此,提高农民工的消费能力,是我国从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以人为本,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的现实需求。针对农民工消费的研究,学者们因研究角度、范围及方法的不同,从消费能力、消费行为及消费观念等方面做了相关研究。政府也从价格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给予刺激和扶持。但我们都知道,政府的优惠政策并不是长久之计,农民工消费的外部硬实力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得到解决,但对消费行为、消费观念起关键作用的软实力——消费能力若得不到提升,政府的补贴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只会平白增添国家财政的负担,滋生更多的懒人;耗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只能导致产能过剩,造成国家财富的浪费。虽然几乎所有的文献在对农民工消费能力进行研究时,但均以工资性纯收入作为解释变量,事实上,与农村息息相关的农民工,农村收入尤其是农业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民工消费能力。本文使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消费差异下农民工市民化效应研究》课题组,于2012年12月到2013年3月针对于农民工消费调研的1077份有效样卷数据,结合农民工身份的二重性、收入的二元性以及消费的两栖性特征,应用生命周期理论对影响农民工消费能力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得出农民工的城市工资性收入、农村收入、养老和医疗支出、储蓄以及城乡二元性收入差距是影响农民工消费能力的主要因素。应用SPSS软件对农民工消费能力进行多元线性逐步回归,结果发现:农民工消费对农村收入弹性大于城市工资性收入弹性,养老和医疗支出对农民工消费能力具有促进作用,消费对养老支出的弹性大于医疗支出弹性,二元性工资性收入差距抑制农民工消费。因此本文指出,要想提高农民工的消费能力,必须合理配置经济和社会资源。不仅要多渠道增加农民工收入水平,完善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提高养老金缴纳水平,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民工城市工资性收入和农村家庭收入的二元性及其差距,不仅影响其消费能力和消费行为,同时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也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和深刻的启示。农民工群体从收入上划分为两类,一种是以城市打工收入为主,另一种是以农村收入为主。区别对待条件不同的农民工,合理布局促进城镇化。因此,对于工资性收入大于农村收入的群体,鼓励其逐步退出农村,将重心转移城市,提高城市消费能力;针对工资性收入小于农村收入的群体,其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农村,不能盲目鼓励其承包地退出,相反,应鼓励其发展农村生产,提高农村收入,较高的农村收入弹性同样可以引致高消费。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