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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保护自然环境。环境保护带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性,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外部性,这就决定了环境资源在市场中只能是低效率的配置,这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因此,环境保护的资源配置,不能完全依赖市场,必须以政府为导向,通过特定的财政手段和市场化的经济手段,削减环境保护的公共产品特性对资源配置的不利影响,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就是政府提供的引导性资金,是由一般预算资金、排污费、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支出资金。多年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带动企业、社会环保投资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做出了贡献。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初步形成。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行政绩效日益关注,纳税人有权知道政府如何花钱以及花钱的效果。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后,进行以支出管理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改革,构建对公共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体系显得尤为迫切。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一部分,其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不仅对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而且对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有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以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为依托,以“3E”原则为指导,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联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特性,构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体系和工作组织体系,并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以2004年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例,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研究的实效性和实用性进行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