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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指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也确实遇到了很大的障碍。其原因在于对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的过分重视和对作为“软件”的精神性法律观念的过于漠视,也就是说没有形成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我国目前法治建设最大的阻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反思法律信仰缺失的根源,探寻培育法律信仰的现实途径,这也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所在。基于以上认识,本文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采用列举法、文献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对信仰的含义以及法律信仰的含义进行剖析,并以此为切入点对法律信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全文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以信仰为切入点,剖析了法律信仰的内涵,并且深入分析了培育法律信仰的现实意义。指出信仰是信仰主体的一种内心确信状态和外在行为模式的统一。法律信仰是信仰主体对法律的一种内在的主观信服心理和外在的行为拜从行为的有机统一,是信仰主体与信仰对象的有机统一。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意蕴和心理基础,是法治社会中最高层次的理念问题。法律信仰的培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和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章主要借助列举事例、数据比较等研究方法,分析了我国目前法律信仰缺失的表现。我国法律信仰的缺失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环节都有所体现。第三章着重分析了我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所在。我国法律信仰的缺失既有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方面的原因。文章从自然经济、传统政治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三个方面分析了法律在我国传统中的弱势地位,法律在中国传统中的这种弱势地位构成了我国目前法律信仰缺失的历史方面的原因。接下来从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普法教育的不足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法律信仰缺失的现实方面的原因。第四章着重提出了对于培育法律信仰的几点对策思考。文章从更新法治观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改进普法教育四个方面提出了笔者的一些对策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