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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典型的基于项目的行业,项目管理的基本思想在建筑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本文借鉴企业理论领域的研究成果对项目理论进行探索,研究建设项目内部的协调机制。在理论上,通过构建项目交易模型,为进一步引入制度变量,研究不同制度环境下项目交易体制的演化提供参考;在实践上,为业主选择承发包模式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本文首先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出发点,把建设项目看作是一种临时性多边组织和混合型治理结构。临时性多边组织的界定是本文的研究基础,混合型治理结构的特点反映了项目和普通的市场交易或企业的区别,而协调机制是对既定治理机构内部特征的分析。其次,借鉴协调机制在企业理论的应用思路,把组织看做一个信息系统,协调机制就是用于分析组织内部的信息结构和由此产生的激励问题,反映了组织的内部特征。最后,项目的协调机制在不同承发包模式下呈现不同的特征,在比较项目和企业的基础上,以信息结构为出发点,对传统模式和总承包模式进行抽象,它们的信息结构分别为HD-IE型和HD[IA]-IA型,并构建模型对不同的信息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在模型中,将项目的不确定性程度看做影响变量,从业主方的角度,以决策成本和代理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对两种信息结构进行比较,也即对协调机制的比较。通过分析,协调机制的相对效率受项目的不确定性程度、业主信息成本的影响。在业主方的知识水平既定的情况下,项目的不确定性程度越大,HD[IA]-IA型结构,即总承包模式越有效率。
传统项目管理将建设项目看作一种过程,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研究,把建设项目看作一种临时性多边组织,并将企业理论领域有关信息结构的理论应用到建设项目中;其次,对标准委托代理模型进行改进以比较不用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