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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造船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己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并逐步成为造船大国。在发展过程中,我国造船业同样遇到融资瓶颈,因此,研究破解此问题对促进我国造船业加快转型升级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多个学科关注的交叉领域,船舶建造融资方面的法律的研究还远没有达到成熟完善的程度。我国的造船业正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应该抓住机遇切实完善船舶建造融资制度。本文将通过六部分对船舶建造融资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文章第一部分是“引言”,笔者在该部分指出本课题是在我国大力发展造船业,全球船舶制造业重新洗牌的背景下进行的。研究融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巨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第二部分“船舶建造融资概述”中,界定了船舶建造融资会涉及的船舶建造融资、民间集资和建造中船舶抵押三个法律概念,并介绍了船舶建造融资具有独特性、多样性、高风险性和国际性的特征。接下来在第三部分“我国船舶建造融资现状及发展趋向”中,介绍了我国船舶建造融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笔者在造船企业和海事法院的调研收集的丰富数据,指出船东付款、银行贷款、民间集资、赊购造船材料和融资租赁为船舶建造的主要形式。第四部分中从法律理论和操作实践出发,融入司法实务案例,全面分析了船舶建造融资中四个典型法律困境,即银行信贷难问题、船东迟延付款引起的合同解除权问题、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界定问题、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问题。最后一部分为建议部分,笔者立足政策、税收、立法、司法、金融等角度,借鉴他国先进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着重从《海商法》修改、《民间融资办法》出台、政策性金融支持、船舶融资租赁发展及建立船舶投资基金等方面提出有关法律建议,指出建造中的船舶的所有权的分阶段转移,建造中的船舶可由依据造船合同设定船舶抵押权并可自动转变为船舶抵押权的规则。还应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指导司法实务,而不能一概以根本违约为由判决解除合同。希望能藉此谋求我国船舶产业融资渠道的不断创新,推动我国造船业持续发展,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