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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在巴黎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开启了全球人权治理的序章。作为联合国的一项重要使命,人权保护随着国际形势变化和各成员国发展,不断呈现着新的面貌。其中人权保护机制从带有政治色彩的国别人权审查,最后发展为具备普遍性的普通定期审议,反映出联合国在不断探索人权保护的最佳做法。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签署并批准了多个国际人权条约。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有责任依照所承诺的国际标准尊重和保护国内人权,为国际人权发展做出表率和贡献。中国已接受了两轮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2017年即将接受第三轮审议,中国将面临哪些新的人权挑战,又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尚存的人权问题,都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本文以联合国人权保护的最新机制——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为研究背景,以人权保护中的政治权利保护为研究方向,通过梳理前两轮审议中国提交的国家报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汇编的资料、工作组审议报告等第一手材料,总结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视野下中国保护政治权利取得的进展及面临的问题,尝试为中国接受第三轮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提供建议和参考,期待中国从容应对工作组新一轮的审议,全面呈现一个大国的人权治理状态,从而让各成员国、各组织机构相信,中国的人权治理在稳步、健康、持续发展。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分析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第二部分为理论阐述,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PR机制与政治权利加以概述;第三部分为现状分析,系统总结联合国前两轮UPR视角下中国政治权利保护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监督权、制度建设五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为总结和分析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区的政治权利保障状况;第五部分为对策研究,对中国进一步完善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言论自由和监督权的保护及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并对中国接受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提出“11+6”项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