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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整理不仅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还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由于目前农地整理资金供不应求,在农地整理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矛盾。这种利益矛盾若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到农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进度、农地整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农地整理项目的功能发挥、农地整理资金的配置效率,而且会影响到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因此,研究农地整理过程中利益协调机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农地整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的基础上,揭示目前农地整理过程中的利益矛盾及其原因,然后分析农地整理每个阶段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并构建农地整理每个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9章,论文结构与主要结论如下:第1章为导论部分,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对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研究区域,最后对本文的创新点进行总结。第2章分析了农地整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农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后期管护阶段的利益相关者、核心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第3章分析了农地整理过程中的利益矛盾及其原因。在分析农地整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诉求的基础上,本章揭示目前农地整理项目各个阶段的利益矛盾及其原因。(1)申报立项阶段。目前,农地整理项目立项决策评价是政府主导的,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的急需度,没有全面考虑农地整理项目区的综合整治潜力。在农地整理资金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申报立项阶段的利益矛盾会导致如下结果: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急需度越高的区域并没有优先纳入整理范围,而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急需度较低的区域反而优先纳入整理范围,致使有限的农地整理资金这一公共资源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资源配置效率受到损失。(2)规划设计阶段。目前,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价也是政府主导的,农民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农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不能得到充分实现。在这种情形下,规划设计阶段的利益矛盾会导致如下结果:规划设计方案不合理,农民对此意见很大。(3)施工建设阶段。1)目前广大受益农民被排除在工程质量监督之外,社会监督难以产生监督的效力;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与乡级政府和农民之间产生利益矛盾;该利益矛盾导致如下结果:农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低下,严重影响项目实施效果。2)当前农地整理项目实施中有关农民利益受损的补偿范围界定不准确;补偿程序不完善,对补偿款发放的监管不力;补偿标准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乡级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会导致如下结果:农民的利益受损未得到合理的补偿,农民对此表示不满,影响农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4)后期管护阶段。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服务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管护主体缺乏主动供给的积极性;且目前后期管护资金短缺,直接影响到管护措施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后期管护的利益矛盾会导致如下结果:工程设施后期管护缺失,严重影响项目功能的发挥。第4章对农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阶段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农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农地整理项目投资绩效受到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急需度的影响,农业自然灾害状况较差、农业基础设施状况较差、土地生产力潜力较大的地区,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的急需度较强,农地整理项目投资绩效较优。第二,从农业自然灾害状况、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土地生产力潜力三个方面,来考察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的急需度,进而构建农地整理项目立项优先评判体系是切合实际的。第三,构建农地整理项目申报立项阶段利益协调机制,就是根据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急需度的高低来确定农地整理项目立项的优先序,以实现农地整理项目资金的最优配置,化解申报立项阶段的利益矛盾。第四,为了达到此目标,目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编制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急需度的调查报告,完善现行的农地整理项目立项决策评价程序。第5章对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运用合作博弈模型提出政府鼓励、农民参与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是帕累托最优选择,能保证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第二,从农民参与规划设计意愿影响因素的角度来促进农民有效参与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进而构建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利益协调机制是切合实际的。第三,构建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利益协调机制,就是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提高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化解规划设计阶段的利益矛盾。第四,为了达到此目标,目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将农民意见调查报告纳入编制规划设计中;完善现行的农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制度。第6章对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工程质量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工程质量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工程质量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专业监理可以遏制施工单位违规行为,但当违规成本低而收益高时,专业监理就会失去监督作用,甚至会出现与施工单位合谋的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社会公众特别是项目区农民参与施工监督,才能抑制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谋行为,从而提高农地整理项目的工程质量。第二,引入项目区农民参与施工监督从理论和现实上可行,能抑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合谋行为,对提升农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有促进作用。第三,构建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工程质量的利益协调机制,就是引入项目区农民参与施工监督,以提高项目的工程质量,化解施工建设阶段有关工程质量的利益矛盾。第四,为了达到此目标,目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赋予农民参与农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督的权力并提供相应的保障;完善现行的农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制度。第7章对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损失补偿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损失补偿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损失补偿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农地整理过程中农户利益损失的原因是存在经济损失和主观损失。经济损失是由于目前的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值造成的;而主观损失的原因源于禀赋效应引起的农户主观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认知差异。第二,对农民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时,应尊重农民的禀赋效应,根据禀赋效应的强弱针对不同的受损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偿策略。第三,构建农地整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有关损失补偿的利益协调机制,就是依据农民的禀赋效应对不同的受损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偿策略,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民损失补偿标准,化解施工建设阶段有关损失补偿的利益矛盾。第四,为了达到此目标,目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完善农地整理项目农民损失补偿政策;针对农户不同的受损类型实行不同的补偿策略;加强对农户损失补偿资金的管理。第8章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阶段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阶段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初步设计。通过分析,本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交易效用的感知是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出资的重要原因。第二,提出了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投资主体的最优出资配比:农民支付其参考价格,支付价格与参考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其他投资主体承担,从而使农民感知到交易效用,农民才有动力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进行出资。第三,构建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阶段利益协调机制,就是根据农民对交易效用的感知来确定农民对后期管护的出资额,解决工程设施后期管护的缺失问题,化解后期管护阶段的利益矛盾。第四,为了达到此目标:明确后期管护供给主体的责任及各供给主体的最优出资配比,特别是农民对后期管护的出资额;建立后期管护资金使用及监管制度。第9章为结论部分。文章首先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然后提出了调处农地整理过程中利益矛盾的政策建议,最后对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