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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显。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可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境污染不仅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际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积极解决而产生的。目前在国外已发展成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通过保险的风险分散运作机制,将个体污染企业的损害赔偿责任分散到同质的其他企业中,避免个体企业因遭遇巨额赔偿而破产,同时又能使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此外,通过政府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及立法强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促使企业积极保护环境。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被证明是解决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有效的风险管控方式之一。 然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缺乏完整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面对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借鉴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功经验,尽快发展并完善适合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议题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开展两个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顺利完成首例保险赔偿工作,但其当前现状及进一步的发展仍存在较多问题。本文正式在这一背景下完成的,希望能为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制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论述。 第一、二章从环境及环境污染等相关概念入手,介绍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第三章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概念,特点、功能、比较优势、开展必要性及在我国的开展现状。第四章从我国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两个阶段试点工作为背景,讨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国外及国际社会该保险的发展情况介绍及比较分析,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最后一部分,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从外部依存环境分析、保险实施模式的选择、保险产品设计的建议及建立再保险制度这四个方面,对发展和完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提出框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