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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危机无论在全球范围还是我国国内,都呈现高发、复杂、影响大等特点,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从SARS开始,转型期的中国一直在努力改进公共危机的应对与处理方式,尤其是在危机信息公开上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和进步。本文就是以我国在公共危机中的信息传播和传媒作为为研究对象。
文章在廓清对公共危机的认识的基础上,探讨了危机中的公众、政府、传媒三方角色和相互关系,这同时是对危机信息传播的解析,并以公众知情权、社会责任和危机公关等理念为依据,对各方的信息传播尤其传媒的操作提出了要求。随后以历史资料调引、实证考察等方法对危机处理的实践进行考察。具体是以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为主要指标,将我国危机处理理念的转变作了由落后到进步的三阶段粗分,并依次结合案例(70年代两次地震,SARS和三氯生恐慌,禽流感和哈市水危机)对相关情况和转变轨迹作考察和梳理,包括背景、发展、三方反应和处理及其引起的联动影响等等。通过这种阶段化、结合典型案例的模式,剖视当下我国在危机信息发布与公开方面尤其传媒表现的行为轨迹;再以传播学、社会学理论及一些新闻理念观照之,呼应比照前文提出的要求,可见我们的进步是无疑且可喜的,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机制缺陷、传媒自身建设不足等遗憾。
主要思考成果包括析出实践中的几个臻待解决的理念矛盾,辨明主次、廓清理念的同时也提出协调解决、平衡兼顾的建议;并指出理性不仅是一种先决态度,更是传媒应具备的一种能力,并与合理的制度规范相配合,完善传媒的危机信息处理能力。希望这些分析意见能够回到实践中,供传媒在处理预警信息和应对危机时略作参考、帮助进行科学操作。
总之,只有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为起点,科学地共享公共信息,提高社会整体应对危机的能力,我们才能经受公共危机的拷问。而传媒有责任发挥自身积极功能,避免消极影响,维护公众权利,维护社会安全,以构建良性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