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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是金融活动中的重要主体,金融危机的出现,引发了全球对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视。针对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危机后世界各国均实施了金融体制改革,修订完善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我国近年来也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展,搭建了基本保护框架,在“一行三会”分别设立了保护部门,公布施行了一批部门规章,但是这些框架和措施仍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立法层次不高、保护力度不够、措施单一、权利救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本文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立法层面、行政监管层面和权利救济层面提出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建议方案。论文共分6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基本理论研究部分,分析了“后危机时代”、国内与跨国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服务机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通过分析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征信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各种行为表现,从实践角度论证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社会分层、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主权、格式合同、行为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多维度分析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提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全面保护、协同保护、倾斜保护、适度保护和分级保护原则;全面探讨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以及金融服务机构应履行的义务。第2章后危机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研究部分,分析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母国监管、东道国监管及二者的协调;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信用评级机构应履行的职责探讨了监管的主体与方式;提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的主要规则。第3章对比研究了金融交易发达的英国、美国、日本、台湾地区在危机前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变革、最新动态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4章从国际协作机制角度研究了欧盟、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消费者联盟、国际证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相关文件、经验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第5章分析了危机前后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和状况转变,指出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6章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立法层面、行政监管层面和权利救济层面提出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发展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