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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合作医疗逐渐走向衰落,作为“老医疗”,我国全体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度比较高。可是,渐渐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2年10月国家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了一年之后,2003年起,全国开始在各个地区进行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河北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也于2003年开始试点。 在这将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新农合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各项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农村居民作为参合主体,其满意度将直接影响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发展。为了解与评价河北省参合农民对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度,同时有哪些因素影响了参合农民的满意度,进一步推进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此次研究。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总共调查河北省450位农民。调查的所有资料统一整理,采用SPSS16.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参合农民基本情况;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制度本身的满意度,包括起付线及报销封顶线、报销比例、所缴费用、报销药品种类、补偿方式的满意度;参合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包括报销程序、能否及时了解参保费用的使用状况、医疗机构的透明程度、药品及诊疗费用、医疗水平、服务态度的满意度;参合农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包括交通情况、宣传力度、资金的配套措施的满意度。通过结果分析,对农民的参合率、参合农民的满意度以及参合满意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在影响参合农民满意度的大类因素中,河北省参合农民首先会考虑到制度因素,所缴费用较高、报销比例较高、补偿方式较优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他们感觉更加满意,其次是机构因素,即定点医院机构的满意度,最后是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方面。并从中分析出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从新农合制度方面、定点医疗机构方面和政府工作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