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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农村信贷投放金额小、利润低、审批周期长、政策限制明显等因素影响,加之农业生产风险较大,信贷违约突出,个体农户抵押、担保不足,各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服务贫困农户方面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服务功能不断弱化,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信贷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农村金融供给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存在着缺陷,难以对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形成有力支持。借鉴国际和国内民间组织信贷扶贫模式,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开始,实施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项目。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是借助社区基金的经验发展起来的,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能够按照贫困地区农民的现实需要而使用,并且可以自我管理、保值增值、持续发展的生产性发展资金。这是对扶贫资金投入和扶贫制度安排的一种创新,推动扶贫开发公共供给与贫困农户的需要相符合,形成“造血式”扶贫,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向进一步精准瞄准了贫困群体,并提高了贫困群众的自我积累、组织与发展的能力。甘肃省作为西部地区典型的欠发达省份,普遍贫困是其经济发展落后的主要特征,而资金又是制约和阻碍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缩减贫困程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政府把推动互助资金发展作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贫困农户在脱贫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打破由于资金短缺形成的贫困性循环的重要举措,更加注重贫困地区互助资金社(协会)的建立和培育。贫困村互助资金作为特殊时期、面向特殊群体的一种特殊扶贫方式,在解决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发展资金困难,提高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推进产业发展、强村富民,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治理与发展方面的问题和瓶颈,包括资金互助社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外部干扰严重、治理结构有待改善、贫困户瞄准机制建设和实际参与有待加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和激励不足、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等。本研究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系统总结和分析2006年互助资金开始试点以来,甘肃省定西市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发展现状、运行情况和困难问题,介绍定西市互助资金担保增信模式和定西市渭源县成立县级互助资金联合社的模式,并选取一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扶贫互助资金村——定西市漳县马泉乡蔡家坪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与发展情况来进行介绍。运用“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来分析互助资金治理中的问题、形成问题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以理论为指导,来构建一个对互助资金组织制度安排的完整框架,提出适合其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决策参考,为甘肃省贫困地区互助资金的进一步规范健康运行提出对策建议,并对互助资金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使其在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加快贫困村户脱贫致富步伐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