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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沙门大僧都空海的《篆隶万象名义》,又名《篆隶字书》,学界习惯简称为《名义》,是在顾野王《玉篇》的基础上,综合相关字书编撰而成的。在《原本玉篇残卷》、唐孙强本《玉篇》和宋本《大广益会玉篇》这一系字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清杨守敬称《名义》“可宝者当在《玉篇》五残卷之上……直当一部顾氏原本《玉篇》可矣”。 《名义》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这些研究不是集中在《名义》与《残卷》、宋本《玉篇》的关系方面,就是集中在《名义》正文字头和反切注音方面,对于《名义》所反映的义训系统,还未有人整理和研究过。我们从事《名义》研究的重点就是这一领域,本论文第五章“准义项及其相关问题”从《名义》义项系统的实际出发,引入了“依用立项”观念,并指出这种观念对于分析《名义》中大量存在着的“准义项”及认识《名义》义项系统是很重要的。本论文第六章“与字头同例及避讳例”对于《名义》义项系统中的“假义项”进行了详细的考辨,并指出此类“假义项”多数是由于某种错误而导致。而避讳则是沿袭南梁顾野王《玉篇》的避讳,即避梁讳。鉴于《名义》的特殊性,本论文第七章还指出了《名义》义项存在的问题。如用字错误,义训误省,音义错乱等问题随处可见。 当然,《名义》义训的研究也离不开字头和注音问题,因而我们关于《名义》研究的重点虽然放在义训方面,但这种工作是基于整体研究进行的。本论文第二章论及《名义》的作者、编撰年代、版本和体例问题。虽然《名义》卷十五标有“续撰惹曩三佛陀”字样,然而以此为“界线”的前后两个部分在一系列问题上差别不大。例如《名义》在编撰或抄写中常常省略条目中与该条字头相同的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完整的义项应该与字头连读。此类情况前半部分有143例,后半部分有117例。《名义》中往往用“上字”、“上文”、“同上”、“上古文”等术语表示异体字关系,偶尔也表示意义或读音相同关系。这些术语在前十五卷与后十五卷中出现的情况不构成实质差异。从《名义》用字上看,“囙”为俗体“因”字,《名义》前半部分用“囙”为“因”字;后半部分虽然有用“囙”为“回”字的例子,但大部分“囙”字还是用作“因”字。另外,日本学者白藤礼幸在他的《解说》一文中提到了“餘”、“余”字的前后两部分的使用问题。据我们统计,“餘”字前半部分出现166次,后半部分出现99次。“余”字前半部分出现5次,后半部分出现16次。通过一系列的比较发现,虽然《名义》前后两部分在术语、用字及其它属性上略有差异,但这种差异不足以说明前后两个部分的材料来源有什么不同,更不足以说明前后两部分的编撰在时代上有多大差异。 本论文第三章和第四章通过《名义》与《残卷》在字头、注音及释义三方面的比较研究,指出了《名义》与《残卷》在字头方面相互补充,在释义方面相互证发。在注音方面,除少数用字不同及个别注音方式不同外,不存在太大差异。 在对《名义》义项系统重点研究以及对《名义》整体研究的基础上,本论文第八章讨论了《名义》在现代辞书编撰方面的价值问题。也可以说,认真地整理和研究《名义》,不仅仅是校订《名义》中一两个错误,更重要的是借助于《名义》了解《说文解字》与后世字书之间的过渡情况,借助《名义》校订《说文解字》和《玉篇》,借助《名义》来完善现代辞书的编撰,借助《名义》来考察中古用字情况,考察中古语音情况,还能借助于《名义》进行一些有效的训话实践。 本论文作为附录的那些部分也都是《名义》研究的直接成果,这些成果是本论文相关章节的有力支撑。同时,这些成果也为《名义》的进一步研究和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的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