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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审判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巡回审判制度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和审判环境下的创新性审判方式,贯彻便利民众的司法理念,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巡回审判制度从设立之初被广泛推广,后来渐渐偏离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文件强调了设立巡回法庭的重要意义,并在深圳和沈阳两地设立了巡回法庭,力图将巡回审判作为最高法工作中的一个亮点。 巡回审判制度在我国司法领域的“复兴”值得思考:巡回审判制度能够长期存在,它的发展历程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创新性产物,它的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以及存在哪些问题亟需解决?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选择将我国巡回审判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并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切入点。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本文绪论,介绍了本篇论文的研究背景,国内外关于巡回审判制度的研究现状,阐述了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本篇论文的论述框架。 第二部分阐述了中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内涵及历史沿革,界定了巡回审判的概念以及与巡回审判相关词语的辨析。梳理了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演变,包括巡回审判制度的起源,中外巡回审判制度的区别,以及巡回审判制度在我国恢复、动荡和发展的演变过程。 第三部分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本章指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时代背景。关于巡回法庭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主要通过书面资料调研的方式,运用文本分析展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实践中的运作样态,包括:机构性质、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与巡回法庭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四部分概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功能,即监督地方法院公正司法、化解地方社会矛盾和指导地方法院司法,同时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运行一段时日后的现实效果。 第五部分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现状并给出建议,包括巡回法庭的数量及设置区域、巡回法庭的案件管辖权及限度、巡回法庭的独立审判权及制约。当前我国巡回法庭在实践中正处于发展阶段,这些思考和建议对巡回法庭运行中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在结语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此举设立巡回法庭并非对巡回审判制度的复兴。本文基于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巡回审判制度和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针对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这是本文一点微薄的贡献。由于调查资源的限制,本文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运行情况的了解可能存在不够深入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