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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我国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的需要,海洋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随之而来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是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D.Pearce和R.K.Trrner于1990年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中提出的新型发展观。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鉴于沿海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及海洋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本文坚持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在阐述循环经济的内涵、原则、法律属性等基本内涵基础之上,针对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海洋资源利用不合理及海洋环境恶化的原因,进而提出了进行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建议,并要求沿海各级政府从思想观念上树立循环经济的发展观并制定相应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以期对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体系的成立与完善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