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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现象学反思利普斯的移情说,分析了移情之流变并对其进行了批判。文章指出,近代西方哲学主要是在伦理学论域探讨“同情”问题。但到19世纪,在浪漫主义与心理主义浪潮的鼓动下,利普斯以“移情”代替“同情”,扩展了情感阐释的触角。他从哲学的角度构想“移情”,以此为基点,首先用“移情”解释美学问题,进而在社会学领域用“移情”来解释人们是如何相互分享情感的。20世纪初,现象学兴起,诸现象学大师对浪漫主义与心理主义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在这一背景下,胡塞尔、海德格尔、舍勒都对利普斯的移情理论有批判性的回应。虽然三者立足于各自不同的哲学构想:胡塞尔侧重在先验认识论层面批判和改造移情,海德格尔从生存哲学反思移情的实质,舍勒则在对共感的现象学分析下批判移情,但他们都试图校正利普斯“移情说”把自我凌驾于他者之上的“唯我论”倾向,而强调他者作为另一个自我不可还原的陌生性、独立性和自在性。同时,诸位现象学大师的努力也提示我们回溯古典法则,遵循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间性式的平衡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