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些年来,高速发展的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同时也给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在环境保护领域,人们把改善环境的希望寄托于政府和市场,虽然政府和市场在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使人们不得不寻求更有效的环境保护的方式和途径。因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逐渐成为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作用失灵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尚未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所以加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发展进程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对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法律问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基本概述。首先,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进行概念界定。从公众参与的主体、对象、方式等结构要素层面入手,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概念加以界定;其次,阐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理基础,重点论述环境民主和环境公平等理论;最后,论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部分,阐述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面的立法现状,并从四个方面梳理出存在的问题:一是公众参与的模式设置不合理;二是公众参与的配套机制不健全;三是环保组织的功能发挥不充分;四是公众的环境意识不高涨。第三部分,国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考察及经验借鉴。主要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以介绍,并总结归纳出对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有重要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做法。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和措施。针对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在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措施:一是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二是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三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五是强化环境教育与环境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