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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从动结式的概念结构出发来研究其配价,以期达到对相关现象的合理的解释。本文所说的动结式是广义动结式,除了带结果补语的粘合式动补结构还包括补语表示趋向的动趋式。全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讨论以往的研究存在的问题。指出从动结式的动词和补语的配价出发来推导动结式配价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正确解释动结式的配价现象必须从动结式的概念结构出发。 第二章,讨论概念结构。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三类事件——运动事件、变化事件和廓时事件——的概念结构,本文的主体就是按照这三类事件来组织的。这三类事仆都由主事件和副事件组成,主事件有四个基本的概念成分——凸体、运动、路径和衬体。运动事件和变化事件有自动事件和致动事件的分别,致动事件的主事件增加了使事这个概念成分。第二部分说明动结式是以动词为句法核心的,这可以证明我们的概念结构系统选择的正确性。第三部分,建立概念成分显现的原则。这包括:一,凸显原则,凸显的概念成分优先显现,独立显现,并且与凸显的句法位置匹配,采用凸显的价形;二,疏密原则,概念成分结合还是分离以及结合的紧密程度影响其形式上结合的紧密程度;三,概念结构的限制条件,主事件和副事件必须有联系并且不能有矛盾,一类概念成分只能有一个;四,形式限制,主要包括焦点后置原则和动词后最多只能有两个句法位置这两个限制。 第三章,讨论表达运动事件的一般动趋式的配价。主要观点包括:以“来、去”为补语或者补语的组成部分的动趋式的配价主要与主事件的衬体的凸显程度有关;动趋式的动词与补语结合表达与分离表达是疏密原则的反映:一般简单趋向补语与动词分离表达不合法是因为其衬体凸显而没有显现;终点衬体比其他衬体凸显,出现在凸显的句法位置上;带双宾语的动趋式其宾论元不能山现在宾语位置是为了避免违反动词后只能有两个句法位置的限制。 第四章,讨论表达变化事件的动结式的配价。实例分析表明:带偏离补语和描写性补语的动结式以及临时形成的动结式其宾语必须前置是补语作句子焦点的结果;自动动结式的致动化能否成立与其概念结构的主事件和副事件的联系是否合乎事件的理想的认知模型(ICM)有关。 第五章,继续分析表达变化事件的动结式的配价的实例。主要观点包括:反身行为概念化为自动事件还是致动事件是以事件的ICM为基础的;自动动结式“我喝醉了酒”后的“酒”这类成分出现与其自身的凸显程度和主事件和副事件联系的可预测性有关;构成动结式的词项对动结式价质有所影响;概念成分的可预测性影响其句法表达;概念成分受影响的程度的大小制约其句法表达;汉语“取得”类双宾语动结式主要强调对衬体的损害;语义指向为动词的动结式属于不同的事件类型;“V满”的语义限制与其概念结构不能有内部矛盾有关;“张三追累了李四”的释义受凸显原则的制约。 第六章,讨论表达廓时事件的动结式的配价。这种动结式主要是补语表达时体意义的动趋式。这种动结式的宾论元能否出现在“把”字宾语和话题位置由其受影响的程度决定。“起来、下去、下来”后面不能带宾语与廓时事件接近自动事件有关。 第七章,结语,总结全文。指出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可以达到对现象的完全的解释,但是只能达到部分预测。这是由语言自身的特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