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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变化贡献率、变化强度指数、相对变化率和土地利用程度,分析了兰州市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在此基础上,应用“压力—状态—响应”概念模型建立了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评价体系,用熵权法确定了评价指标的权重,从指标层、因素层、准则层、目标层4个层次对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分析了兰州市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的关系;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改善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水平的对策。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兰州市土地利用特征1)近十年来,在兰州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中起主导作用的土地利用类型是牧草地、耕地和林地。1997-2006年兰州市牧草地、耕地和林地的面积变化较大,变化贡献率大于21%,变化强度指数大于1.2。就空间差异性而言,西固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最大,其次为皋兰县和安宁区,永登县变化最小。2)近十年来,除西固外,兰州市其它县区的土地利用程度整体呈增长趋势,但增长强度不同。其中,安宁区的增长强度最大,增幅为9.33%;其次为七里河区和城关区,增幅分别为5.81%、5.34%;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增长缓慢,增幅均小于5%。2.构建了区域土地利用生态安全评价体系运用“压力—状态—响应”概念模型,结合兰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等实地情况,从土地生态系统压力、状态、响应的角度出发,选择能够反映土地规划与利用的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21个指标,设计了一套具有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和指标层的区域土地利用生态安全评价体系。3.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状况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水平较低,处于不安全状态,但整体有好转的趋势。2006年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为0.6664,比1997年提高0.0601,由1997年的风险级转为2006年的敏感级,但仍处于不安全状态。就县区而言,城关区、榆中县与红古区的增长强度较大,增幅分别为25.03%、18.09%、17.65%,其中榆中县2002年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水平由风险级转为敏感级;其次为城关区与七里河区,增幅为13.13%和13.10%;其它县区较小,增幅在6%左右。4.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关系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安宁区和城关区的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呈线性正相关,其中安宁区r=0.977达到极显著水平;城关区r=0.909达到显著水平。七里河区、西固区与红古区的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r值均大于0.8,相关性较好,趋势线呈抛物线状,开口向下。永登县、皋兰县与榆中县的土地利用程度与土地利用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相关性一般,虽趋势线也呈抛物线状,但开口向上。5.促进兰州市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水平好转的措施1)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2)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3)继续加强土地生态恢复和重建工作。4)加大土地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5)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完善土地生态保护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