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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国内外某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出现严重的缺位或失灵,导致了资本市场接连出现财务欺诈丑闻,从而使中外管理界越来越关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状况。现在美国已经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阶段进入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信息的阶段。2006年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文件中都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且与年报一起对外公布。这也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已由自愿披露阶段逐渐过渡到强制披露阶段。我国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起步相对比较晚,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有必要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用于指导实际应用。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程度的现状及影响因素,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比较国内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改进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研究,并分析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然后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最后介绍了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以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本理论,包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理论基础、作用、质量特征和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发展历程及相关规定。第三部分为国内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包括美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方式、内容、披露主体、审核验证;英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披露主体、外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形式、内容、披露主体、审核验证。第四部分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实证研究。在明确研究目的、选择样本、提出研究假设基础上进行了模型的构建,对2009-2011年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并对结果进行了相关说明。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建议。在分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现状的原因基础上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建议,外部建议包括统一内部控制的评价和鉴证标准、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做出统一而具体的规定、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成过程、明确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责任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内部建议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宣传培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