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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机构种类和数量逐步增加,但是农村广大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村工商户的信贷约束问题却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会融机构“难贷款”现象并存且非常突出。农村经济主体有效抵押物的缺乏是产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业仍然主要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村经济个体规模小以及农村土地、宅基地抵押的法律障碍还没有根本解决的情况下,以抵押为信贷保证的信贷机制,在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方面存在巨大的困难。本文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实出发,结合农业生产形式的创新发展,重点研究在改进完善抵押担保机制的同时,促进农村信贷有效增长的可行方式与手段。
本文对我国农户信贷需求现状和特点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及论证,并结合部分学者这方面的研究,对农村信贷供需矛盾的体制及经济等方面的现实和历史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在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格局短期无法发生根本变化,以及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条件下,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转移和分散,农村信贷需求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问题非常突出。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要求必然依赖于抵押担保制度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补偿功能。通过对抵押担保机制在我国运行情况的分析,本文认为抵押制度在农村地区普遍运用存在抵押物范围过于狭窄、评估登记制度不健全、处置困难等现实障碍,最终导致严重的农村信贷约束。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在逐步扩展抵押品范围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抵押替代机制来解决农村信贷约束的思路及方法,即以社会资本等外部非物质性信用约束作为还款保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银行机构的信贷投放摆脱或放宽对抵押物的依赖与要求。综合各地探索、学者文献和自身研究,本文认为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合作、与农村信用合作金融组织的信贷合作、与农村保险机构合作以及信用共同体信贷等创新模式较为可行,并对各种模式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希望能够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信贷体制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