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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一直以来被誉为“阳光法案”,建立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是世界各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许多国家和地区或是立法、或是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正在酝酿之中,但却迟迟没有立法,引起民众不满。如何选择一个突破口,使得这项制度的推广更加具有可行性,从而服务于中国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并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度。本文选取针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在比较全面的综述国内、外专家学者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本文的写作结构及分析框架,这是论文的研究起点和基础;其次,深入分析了我国实施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现实背景,并通过问卷的形式了解了社会各方代表群体对于这一制度的认知以及看法,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依据,为我国实施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提供借鉴;再次,对我国关于财产申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剖析,重点选取了新疆阿勒泰、宁夏银川和湖南湘乡这三个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申报对象的试点地区作为案例分析的研究对象,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以上分析结论,提出相对应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部门的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并特别注重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