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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WTO《农业协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际农业贸易环境,但目前发达国家仍然普遍对农业实施高额补贴政策,这既不利于建立公平的国际农业发展环境,也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利益。中国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如何处理农业国内支持问题,如何提高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是目前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问题。本文试图探索WTO《农业协定》在农业国内支持方面的规则,并对中国如何充分利用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提出建议。论文由引言、正文、结论组成,正文部分论述了如下问题:一、WTO规范农业国内支持的原因。在该部分,笔者指出农业是各国的主要产业,它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各国高度保护农业。而GATT1947关于农产品贸易的规定模糊不清,导致农产品贸易长期游离于GATT1947的约束,从而在乌拉圭回合中导致《农业协定》的产生。《农业协定》对农产品贸易问题,特别是农业支持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WTO各成员必须遵守。二、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及理解。该部分详细分析了《农业协定》关于黄箱措施、蓝箱措施、绿箱措施的具体规定。首先,本文对国内支持的内涵进行解读,并结合韩国-影响新鲜、冷藏、冷冻牛肉进口措施案和美国-陆地棉补贴案,对黄箱措施、蓝箱措施、绿箱措施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三、多哈回合农业国内支持谈判。该部分首先介绍了谈判前期美国和古巴等国家提出的新主张;接着对2004年8月1日通过的“7月一揽子框架协议”的内容进行解读,虽然这个框架协议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无疑它表明了各成员希望的谈判方向;本文还探讨了2005年年底在香港召开的部长级会议通过的《部长宣言》的内容。最后从发展中国家角度对WTO农业支持规则谈判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审视,力图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来探讨执行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所带来的利弊,并指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四、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措施的完善。为完善我国农业支持政策,不仅要了解WTO相关规则,而且还必须要了解其他WTO成员的做法以及中国在加入WTO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文选取美国和欧盟两个贸易实体为例,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