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诉权理论是大陆法系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对诉权问题的解读是理解民事诉讼诸多基本理论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进入民事诉讼法学的第一块基石。因此,诉权理论的成熟将有助于推动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化和科学化。本文从诉权研究的论争和多样化现象出发,指出诉权问题的研究首先有赖于对诉权概念的准确理解,从追溯概念历史的角度,将“诉权的来源”这一问题作为起点问题。通过对罗马法和大陆法系这两个历史时段的法学体系考察,阐明“诉权”这一术语来源于这两大理论体系,诉权概念的背后有着非常丰富的史料和深厚的理论资源支撑,并强调现代法上的诉权概念的产生和发展更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论的结果。本文意在揭示:即使是在共同的法律渊源下,法学家们所持的方法论决定了他们看待法学问题的基本立场。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引论。从诉权理论在以德、日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及我国目前的研究现状入手,以“诉权问题”为关键词,指出我国目前情况下研究民事诉权这一法律概念体系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提出对“诉权的来源”的考察是本文需要研究的问题,说明本文的写作思路。第二、三部分:诉权的观念史。首先明确罗马法对诉权概念的奠基性作用,它构成诉权的历史基础;随后从罗马法中的自然法、国家和人格因素这三个方面分析了诉权观念的起源;最后,指出法与权利两个前提概念的分离是现代诉权概念产生的必要条件。第四部分:大陆法系的方法论。以大陆法系的产生这一背景指出方法论对创造现代诉权概念的意义,回顾了近代以德国为主的法学家对现代诉权概念的贡献,阐明方法论以及方法论之外的法系和意识形态这三个因素是造成诉权理论分裂的根本原因。第五部分:结语。对于术语之于学科的作用的一些思考,利用福柯的话语理论和波普尔的科学观指出:术语一方面提高了学术生产和交流的效率,一方面通过学者的普及、施加给读者转变为常识,成为一种权力话语;术语是学者挑战旧体系的武器,但同时又会成为新理论发展的桎梏,对知识的更新构成挑战。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法,对诉权这一概念的历史起源、发展和现代化进行了宏观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