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太常——封建社会中掌管礼乐的行政机关,不仅是历史学界研究官僚制度所关注的对象,而且是音乐学界所关注的焦点之一。据笔者整理发现,关于“太常”音乐机构的研究至今尚未见到,因此,笔者选定从九卿之首“太常”入手,进行音乐机构研究。笔者以二十四史为史源,主要对涉及两汉魏晋时期“太常”音乐机构相关文献进行研读、归纳,集中讨论两汉魏晋“太常”音乐机构中乐署的音乐类别、音乐制度等情况,以揭示两汉魏晋“太常”音乐机构发展的整体面貌。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对太常、雅乐、俗乐的基本情况作一介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说明,另外对太常渊源进行考辨。第二章主要探讨了两汉时期“太常”音乐机构,其中包括了三个方面,首先,对两汉时期“太常”音乐机构进行考证,得出“太乐署”为两汉时期“太常”唯一的音乐机构这一结论。其次,对太乐署管辖的音乐进行整理归类,西汉时期,笔者以音乐娱神、娱人两大功能为分类标准,将音乐分为宗庙乐、舞及宫廷燕乐两大类,东汉时期,笔者采用了蔡邕的分类方法,将音乐分为大予乐、周颂雅乐两类。另外,对每种音乐类别的代表作品进行考察;最后,对史书中“古兵法武乐”的称呼进行考证,笔者认为这个称呼为当下人对“巴渝乐”的另一种称谓。第三章是对魏晋时期“太常”音乐机构进行探讨,主要对这一时期太乐署、鼓吹署管辖的音乐进行整理归类,笔者延续采用东汉时期的分类标准,并对每种音乐类别的代表作品进行了考察分析。除此之外,笔者在撰写过程中,发现《宋书》与《晋书》在记载中有相出入的地方,在此给予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