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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国家发改委公布新型城镇化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国家要求首批试点县2018年交付新型城镇化成果。禹州市作为首批试点县已经取得新型城镇化的阶段性成果,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农村耕地流转问题非常突出,例如享受新型城镇化成果的农户仍然小户耕作,未实现耕地的集约化利用,农业产出效益偏低,部分农户仍不愿流转自家耕地或频繁变更流转对象等,以上问题已经对对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农业现代化、承包关系长久稳定造成了阻碍。 虽然已有很多学者对农村耕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本文也对相应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但通过作者实地调研发现,以往研究结论大部分在农村未得到充分实施,原因可能为研究结论较宽泛,可操作性不足,且当前流转意愿较过去有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在较为发达的县市。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学者近几年对耕地流转问题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首先提出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关于地权、地租、地价方面的理论,其次分析了农户流转行为在理论上受到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进一步针对这些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设计了本研究的调研问卷,并在禹州市农村的进行实地调查,一共走访22个乡镇,访问农户400户,有效访问370户,其中流转自家耕农户220户,未参与流转但有参与意愿的农户70户,未参与流转且不打算流转农户80户。对于分析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统计方法,本文首先对传统的经典方法如LDF、树模型、Logistic模型进行了研究和对比分析,其次又对计算科学领域采用较多的神经网络算法(ANN)、支持向量机分类算法(SVM)进行了适用性分析,最后选定传统的Logistic模型和现代的ANN来分析本研究的数据并对比两种算法的结果。 结果表明:ANN模型计算出的结论要比Logistic模型更加符合本次调研的实际情况,具体原因见本文6.5节。ANN模型不仅给出了更加符合实际的结果且给出了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排序,即:近三年年均收入、年龄、土地托管意愿、家庭人口数、县城居住意愿、所在乡镇、承包地用途。这一结论与以往研究不同之处在于土地托管意愿和县城居住意愿因素的凸显。最后本文根据计算结果和禹州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促进耕地流转进,进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保障流转耕地后农户生存保障的长效机制建议,以期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禹州市和其他类似情况县市提供些许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