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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轫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文革”中受到压制和打击、改革开放后获得复苏和发展的公安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扬善惩恶是公安文学的传统主题,半个多世纪以来,创作者首先在“惩恶”这一范畴上作了尽情发挥,对“假丑恶”进行鞭挞和惩治。但是,公安文学以其审美的独特性和题材的特殊性,有表现崇高的优势,更应该表现崇高。英雄与平凡往往不能同日而语,然而在今天的公安文学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普通警察和治安保卫人员的形象。他们既是平凡的小人物,又是为社会建功立业的当代英雄。在这些人身上,饱含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和希望所在。同时通过表现崇高、弘扬崇高,公安文学应该紧密结合时代风貌,以真实的笔触,塑造一个又一个英雄形象,写出属于时代的“人”的崇高,为热爱公安文学的广大读者奉献出饱含阳刚之气的精神食粮,让我们在时下世俗、琐屑的生活中,能够在文学的田野里找到久违的美好情怀,也由此担负起公安文学应有的引导读者蔑视世俗、向往理想,对人生的价值及意义进行真诚思考的责任与义务。新时期公安文学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对主题有所拓展和创新,特别表现在将警察还原为人,对警察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挖掘与褒扬。它以表现正义、法律与人性恶的斗争为主要范围,因为公安文学必须直面人性。警察形象的塑造,也离不开人性。早期的警察形象,已初露人性的闪光,到新时期,警察形象明显向人性倾斜,未来公安文学更期待人性之光的照耀。在公安文学作品中着力于人性的刻画,是提升公安文学作品品味的必由之路。公安文学创作走过了从简单到多元化、绝对化到人性化的历程,逐渐摒弃了正面人物理想化以及英雄人物漫画式的倾向,由艺术审美到艺术审丑也是公安文学的一大进步。人性是文学的核心,公安文学的人性化,揭示了人物无限的精神魅力和内心奥秘,并提升了作品反映社会历史的理性感悟。另外,公安文学应该定位于通俗文学,这是其题材类型决定的。在此基础上,公安文学还应该努力争取尽量多的读者,在中国文坛形成较大影响。同时,关注读者的心理接受曲线,创作出大量具有深刻蕴涵,既通俗又通雅的佳作,是公安文学的必然追求。立足公安文学,联系当今社会,提出了几点关于公安文学的延伸思考,有利于进一步探寻公安文学向纵深发展的途径,并增强论文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