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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作为行业中介组织,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产物,对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是继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第三种控制机制,在国外有第二政府之称。在市场经济体制特别完善的国家、地区,在经济管理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甚至多于政府。受经济全球化趋势加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体制不断强化革新、政府持续移交职能,以及公共管理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影响,行业协会在我国快速发展。并且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功能。但是由于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还不完善,有些行业协会在发展中出现了失控现象。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损害社会利益。国家成立的本意就是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因此政府附有监管的责任。本文考察了我国行业协会目前的自律的困境,及其他一些影响行业协会发展的原因,指出要通过政府有效监管来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保证行业协会正常发展。本文首先分别从审查机制、准入机制、竞争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税收机制、奖惩机制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政府监管机制;以牙防组案件为例分析了行业协会行为规范与政府监管有效性的关系;并总结了目前政府监管的困境包括监管过度与缺失并存、外部约束低、立法监管缺失、以及官办协会的监管存在困境四个方面;并从根源探讨了产生这种困境的原因分别是管理体制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受非竞争原则限制以及忽视嵌入型监管的运用。在分析政府监管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政府嵌入型监管机制;构建嵌入型监管机制的模型;研究推动形成这种监管模型的动力,分别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行业协会自身层面进行了动力分析;并对嵌入型监管机制进行可行性分析,分析政府在监管意愿及监管能力的改进,由此说明嵌入型监管具有解释力以及客观性。并在最后提出需要从制度构建、多元化管理手段、改进政府与协会之间的关系三方面进行政府嵌入型监管机制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