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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已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其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大,该企业所具有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就越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大量案例和事实表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上,遭遇商标被抢注、专利壁垒等现象时有发生,暴露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究其原因种种,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在于: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而现在市场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不具备专业性、系统性、战略性。笔者在本文中试图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探索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新模式。本文第一章,通过一则关于知识产权托管有效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报导引发的思考,结合对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模式的比较分析,提出采用知识产权托管的方式来进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随后,从民法理论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托管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分析,从而对知识产权托管的概念进行简单定义;并将知识产权托管与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中介、资产托管等相似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托管的特征。本文第二章,通过对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形式进行分类研究和比较研究,提出知识产权托管机构应采用以市场为导向,以营利性为激励,以非集体管理为方式、以公司制为形式的知识产权托管公司制度,并论证了知识产权托管公司的优势及其可行性。随后,笔者重点论述了对知识产权托管公司的特殊法律规制。笔者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设立公司经理制度,聘任专业的管理人员担任知识产权托管公司经理,而不允许经理从事具体托管专业事务,由此解决现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的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知识产权托管公司的制度优势。本文第三章,对知识产权托管公司服务的原则进行归纳,并以此原则为指导,从著作权事务、商标权事务、专利权事务三个方面,具体阐述知识产权托管公司的服务内容。随后,从法治的角度出发,提出对知识产权托管公司服务的法治建议。笔者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法律规制,要求知识产权托管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