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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但凡市场经济国家,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都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地方税收制度体系,在具体的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94年税制改革初步确立了我国的地方税收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其从确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时过境迁,现与市场经济体制很不相适应,加上它固有的过波性质,迫切需要改革与完善。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税收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地方税收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然后对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改革与完善我国地方税收制度提出具体的建议与对策。 全文共有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对分税制与地方税收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主要包括分税制的内涵、分税制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分税制模式、地方税收制度的概念与主要内容及其与分税制的关系等。分税制是一个国家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事权的基础上,通过对税种或税源以及税收管理权限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划分,以确立中央和地方间税收收入分配的制度,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分税制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直接的原因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都有各自的事权范围,进而要求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深层次的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从集权分权的程度区分,分税制大体分为集权型、分权型、混合型三种分税制模式。地方税收制度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法律的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地方税收实体法、地方税收程序法三部分,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的直接结果和重要内容。地方税收制度除与分税制有着共同的产生基础外,经济发展的区域化是其特殊的建设原因。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的地方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主要包括94年税制改革与我国地方税收制度的建立、现行地方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建立地方税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三个方面的内容。94年税制改革针对原税收制度和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及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等原则,对税收制度和管理体制进行了范围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