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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调整公共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邀请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参加听证会,对调定价格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论证,为其价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一种法律制度。价格听证制度的引入揭开了政府定价的神秘面纱,充分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为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和依据。但是,价格听证制度在实际的运作中,却遭遇了一系列的尴尬,尤其是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本文通过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从而引出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存在的相关问题,力图对完善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制度提出一点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以实际案例引出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存在的问题。首先对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进行了回顾,从此次水价听证会中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中的表现,引出了消费者代表参与听证会存在问题,如消费者代表的遴选机制不明,消费者代表的代表性不足,消费者代表的专业性不强等。第二部分讲述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的理论基础及依据。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三个:一是自然公正原则;二是正当程序原则;三是依法行政原则。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的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宪法保护人权的依据;二是《价格法》依据;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生存权、公平交易权的依据。第三部分主要是论述当前消费者在参与价格听证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通过分析消费者代表参与价格听证会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而指出了消费者代表参与价格听证会中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诸如消费者代表的遴选标准不明、方式单消费者代表的代表性不足,消费者代表的话语权无保障,消费者代表参与价格听证的费用负担等问题,这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价格听证会制度的真正功能和用途,对价格听证会制度重新进行定位。在重新定位了价格听证会制度后,正视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了完善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明确消费者代表的选拔标准;(二)健全消费者代表的遴选方式;(三)消弭信息的不对称以保障消费者代表的话语权;(四)合理分担消费者代表参与价格听证会的费用。(五)赋予听证会笔录以法律效力避免价格听证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