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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城市低保对象的就业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以及各界的高度关注,城市低保对象的低就业率与低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形成了重大反差。如何对城市低保对象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的转变,如何促进低保对象积极就业,成为了低保制度乃至民生发展重点讨论的论题。基于这个问题,结合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就业促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现有的针对低保对象就业促进的措施分为两大方面——激励性促进和约束性促进,运用福利三角理论分析,在激励性促进和约束性促进两大方面中分别从政府方面、市场方面、家庭方面三大方面来分析对低保对象的就业促进,并在此基础上对目前低保就业促进的问题进行剖析:政策执行、标准设定、教育福利、就业服务仍有不足,企业岗位、捐献范围等阻碍就业促进发展,主观就业意愿、自卑心理、福利依赖抑制就业积极性。而就业促进与政府的契合度、就业促进与市场的相容度、低保对象自身的适应度成为影响他们就业的重要因素。最后以美国、荷兰和新西兰等国外救助对象就业促进的推进经验,来提出广州市在政府、市场、家庭三个方面的就业促进优化路径,构建出激励性促进和约束性促进的两大具体实施框架。政府落实制度保障,市场发展社会帮扶,家庭更新观念及重视教育投资,再辅之以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治理,实行激励与惩罚双联动。低保对象的就业促进需要多方支持、多方协调,只有通过多方支援,低保对象的就业促进工作才能平稳发展。